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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法》让幼儿更快乐 让家长更安心

  • 作者:朝露红唇
  • 来源: 电脑原创
  • 发表于2025-05-21 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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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习《学前教育法》的心得感想

      赶上国家“二孩生育政策”,逢着2018年“教师节”,妻子生下一个女婴,取名:婉清,为我们家庭凑齐了个“好”字。

      2022年9月,我们牵着丫头小手,走进幼儿园“成长门”,仿佛就在昨天。日出日落、月缺月圆,转眼快到2025年7月,我们就要迎来丫头幼儿园“毕业季”。

      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很多烦恼和焦虑,陷入“进退两难”窘境。随着丫头年龄增长、年级递进,就越发明显。直到一次偶然机会,我参加了幼儿园家长会,初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刷新了个人关于学前教育的思想认识。

      一

      受周边言语“影响”,幼儿园什么都不学,一旦踏进小学门槛,就要拼音识字、抄写数数、加减做题…… 如何适应?怎么得了?

      时常听到有家长议论,大致是:“现在竞争大,娃娃们太卷了!”又听到夸赞谁家孩子,“6岁不到,就会写拼音、算加减法”,(更有优秀者)“还没上小学,就已经能认得几百个汉字”……但免不了都会摇头撇嘴,“好到是好,就是收费太高,一节课、个多小时至少花一两百元!”

      一对比,想到丫头可能就要输在起跑线上。我和妻子就更加焦虑不安了。

      二

      今年春节返校开学,丫头回来告诉我们,班上有几个小伙伴转走,去哪上“幼小衔接班”。离开朝夕相处两年多的老师和小伙伴,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在那里像小学生一样仰头张嘴、背诵拼音字母表,机械地抄写拼音、做算术题。

      一想到那种情景,我心中很不是滋味,充满了怜惜。

      小区里有个女孩,之前和丫头上同一所幼儿园。有几次遇到,她妈妈诉说,孩子哭嚷,“每天写字算数、没时间玩儿!”

      这是一种盲目追求孩子在知识学习上进步的行为和乱象(被称为:幼儿园“小学化”),是违背了幼儿阶段的身心发展规律、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

      三

      幼年是人生的启蒙阶段,没有“彩排”,不会重来。

      大班结束,度过炎热夏天、走进凉爽秋天,孩子们就步入小学课堂。而一张稚气未消、童真洋溢的毕业照,就为他们三年的幼儿学习生活画上圆满的句号,成为他们美好的人生记忆。

      人生应该尽量避免遗憾,除非别不得已。所以,我和妻子商定,不让孩子毕业临了,欠她一张“毕业照”,还送她去熟悉陌生环境,稚嫩的肩头上早早背上沉重的书包。

      其实,幼儿园并非什么都没教。从小班入园开始,就将身心准备(向往入学、情绪良好、喜欢运动、动作协调)、生活准备(生活习惯、生活自理、安全防护、参与劳动)、社会准备(交往合作、诚实守规、任务意识、热爱集体)、学习准备(好奇好问、学习习惯、学习兴趣、学习能力)的“四大入学准备”有机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育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帮助幼儿做好身心各方面准备,实现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比如,园里组织的“大蒜成长”实验课,教会孩子们种植方法、观察生长、厨房动手的自然知识和劳动能力。又如“辨识人民币”主题活动,教会孩子们人民币上图案、颜色、人物及数字代表的含义;通过“欢乐10元购”超市购物,引导小朋友们尝试10元以内的换算,并延伸到元与角的数学换算。

      四

      百年教育,立于幼学。《学期教育法》九章共85条的内容施行是学前教育领域的重大事件,具有里程碑式的深远意义。

      “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促进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安全和劳动意识,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方面协调发展。”这就为学前教育的发展指引方向。

      五月上旬的一个晚上,我挑灯再读《学前教育法》。新法实施,标志着学前教育的回归正轨。顺天致性、守望花开,掩卷之余、我欣喜庆幸。

      “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上述条款为学前教育提供了法律准则,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幼儿和家长的社会乱象和困难堵点。此外,新法明确“投入保障”,“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这就意味着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进程加快,为无数家庭送来期待已久的“政策红包”,是利民惠民的大实事。

      五

      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千万个孩子就是我们整个国家的未来。《学期教育法》呼之欲出,我们翘首以待。学习普法只是起点,贯彻落实才能弘扬法治将神。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离不开全社会参与配合,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保障、行业监管、业务督导、审查审计等职责;需要各类公办、民办幼儿园更新办园理念、注重师资建设,依法规范保育教育行为,自觉接受家长委员会、教育督导机构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新法对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也有明确的法律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作为家长,我们也责无旁贷!要认真学习领会《学前教育法》宗旨精神和法律要义。持续关注学前教育事业,参与到构建“家园社协同育人发展”长效工作机制;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和学校保育和教育活动,注重在家庭中培养孩子的品德、生活习惯等,力所能及为孩子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要积极主动、做好《学前教育法》的自觉践行者,并广泛宣传、引领更多的家长朋友主动、参与到学前教育实践中来。

      (作者: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会员唐兴禄电话:13511849385)

    【审核人:站长】

        标题:《学前教育法》让幼儿更快乐 让家长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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